各有关设计单位:
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、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注建[2006]1号)的精神,现就组织我区2006年度一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与地点
2006年度全国一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起同时举行,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。
广西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,考场的具体地点见准考证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
1、专业、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
(1)首次报考人员符合《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》(附件二)有关规定的可以报考;
(2)不具备附件二所规定的学历,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:
a、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,完成过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4项(全过程设计),其中二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。
b、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,完成过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4项(全过程设计),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。
工程项目的规模及等级,一律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划分。
2、职业实践要求
完成过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。
(二)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
1、首次报考人员符合《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》(附件三)有关规定的可以报考;
2、具有助理建筑师、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(含3年)以上的人员,可以报考;
3、不具备附件三所规定的学历,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3年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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